開放式基金在國外又稱共同基金,它和封閉式基金共同構成了基金的兩種運作方式。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基金單位或股份總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隨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或股份,并可應投資者要求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或股份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銷售機構購買基金使基金資產和規模由此相應增加,也可以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賣給基金并收回現金使得基金資產和規模相應的減少。
開放式基金是世界各國基金運作的基本形式之一。基金管理公司可隨時向投資者發售新的基金單位,也需隨時應投資者的要求買回其持有的基金單位。
(南方財富網基金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