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方式。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基金份額總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隨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份額,并可應投資者要求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銷售機構購買基金使基金資產和規模由此相應增加,也可以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賣給基金并收回現金使得基金資產和規模相應的減少。
開放式基金是世界各國基金運作的基本形式之一。基金管理公司可隨時向投資者發售新的基金份額,也需隨時應投資者的要求買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目前,開放式基金已成為國際基金市場的主流品種,美國、英國、我國香港和臺灣的基金市場均有90%以上是開放式基金。相對于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在激勵約束機制、流動性、透明度和投資便利程度等方面都具有較大的優勢:
(南方財富網基金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