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高于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或債券。溢價發行又可分為時價發行和中間價發行兩種方式。時價發行也稱市價發行,是指以同種或同關股票的流通價格為基準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中間價發行是指以介于面額和時價之間的價格來發行股票。我國股份公司對老股東配股時。基本上都采用中間價發行。
股票有許多不同的價值表現形式,票面面額和發行價格是其中最主要的兩種。票面面額是印刷在股票票面上的金額,表示每一單位股份所代表的資本額;發行價格則是公司發行股票時向投資者收取的價格。股票的發行價格與票面面額通常是不相等的。發行價格的制定要考慮多種因素,如發行人業績增長性、股票的股利分配、市場利率以及證券市場的供求關系等。根據發行價格和票面面額的關系,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溢價發行、平價發行和折價發行三種形式。
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高于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因此可使公司用較少的股份籌集到較多的資金,同時還可降低籌資成本。溢價發行又可分為時價發行和中間價發行兩種方式。
時價發行也稱市價發行,是指以同種或同類股票的流通價格為基準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股票公開發行通常采用這種形式。在發達的證券市場中,當一家公司首次發行股票時,通常會根據同類公司(產業相同,經營狀況相似)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表現來確定自己的發行價格;而當一家公司增發新股時,則會按已發行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水平來確定發行價格。
中間價發行是指以介于面額和時價之間的價格來發行股票。我國股份公司對老股東配股時,基本上都采用中間價發行。
根據《證券法》第28條規定,股票發行采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根據《公司法》第131條規定,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
證券法進一步作了明確規定,即溢價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責任編輯:張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