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指數與成份指數
反映股市指數變動的指數有上海綜合指數、深圳成份指數等。同時滬市還有30成份指數。綜合指數和成份指數最大的不同之處是:
綜合指數以股票全部股本為基礎計算指數。而成份指數僅以股票流通股本為基礎計算指數。
如四川長虹(600839),1997年末總股本為152997.56萬股,其中可流通股為46993.86萬股,其余的國有股、法人股及轉配股不能流通。
因此長虹列入上證30成份指數時,僅計算流通股數。深市成份指數也如此,如深發展(0001),1997年末總股本為155184.71萬股,計算時以流通股107163.44萬股為準。
如果計算綜合指數則將總股本全部納入計算式中。因此,綜合指數將不流通的股本計入動態的計算之中,不太合理。而成份指數又存在選擇范圍僅在30-40只股票中進行,有一定的局限性。投資者應將綜指和成指結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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