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1200萬系本人簽字?浦發銀行被貸款1200萬事件新進展
2020-08-01 09:33 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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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辦理這兩筆貸款的浦發銀行向中國之聲回應稱,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借款合同等文件上的簽名,與程女士本人簽署的相關文件上的署名字跡是同一人書寫。而實際用款人方面30日也回應媒體稱,這兩筆貸款程小瓊完全知情。而程小瓊一方則堅稱,這兩筆貸款均為冒名貸款,自己不知情,也未簽過字。到底是冒名貸款,還是本人貸款,成了一樁“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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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消息,“浦發銀行稱1200萬貸款筆跡系同一人”登上微博熱搜。
據媒體報道,四川程女士微博稱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個人征信中出現了兩筆共計1200萬元的貸款記錄,程女士表示“1200萬元是自己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數字”。
隨后浦發銀行作出回應,表示成都分行分別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貸款申請準備的相關材料證件都齊全,最后一筆貸款于2013年全部還清,貸款資金使用方是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程女士為該公司的股東之一。
今天浦發銀行再度回應,表示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顯示,《借款申請書》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跡與程女士在成都分行提交的《異議申請書》等材料原件署名字跡一致。
浦發銀行表示,盡管上述貸款業務發生已時隔八年,我行將堅持實事求是、審慎穩健的經營管理原則,查明事實,依法依規采取后續措施,并切實維護我行的良好聲譽。
對此,程女士方面表示自己沒有配合浦發銀行去做筆跡鑒定,不知道浦發銀行是如何鑒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