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仍有持卡人受到“免息”宣傳的誘惑,可實際上,分期業務的手續費并不低。
信用卡分期手續費的收取主要有兩種,一種為首期一次性收取,另一種為每期分期收取。由于在分期還款的過程中,持卡人所占用的銀行資金逐漸減少,但手續費卻并沒有因此降低,所以持卡人實際承擔的分期成本要遠遠高于簡單相加后的費率。
我們來舉個例子。假如持卡人A女士刷卡購買了一臺高端液晶電視,花費18000元,之后申請了12期分期還款。根據銀行規定,每期需要按照消費總金額的0.6%來繳納分期付款的手續費。那么,在還款計劃中,她每期需要支付本金1500元和手續費108元(18000×0.6%)。這樣,每期共需要支付1608元。
在第一個月,她所占用的銀行資金為18000元,可是隨著還款的進程,她所占用的銀行資金會逐期遞減。第二個月她所占用的銀行資金降到為16500元,第三個月為15000元,以此類推,還款的最后一個月,她實際只占用了銀行1500元。然而,銀行所收取的手續費并沒有因為本金的減少而遞減,每一期仍然按照18000元的全額本金收費。
所以,在進行分期付款計劃實際利率的計算時,我們應當引入“平均貸款余額”這樣一個概念來進行計算,而不是簡單地把消費總額認為是平均貸款余額。像我們上面所舉的這個例子,平均貸款余額=(18000+16500+15000+……+3000+1500)÷12=9750元,這個金額才是分期付款計劃中,持卡人在還款期間平均占用的銀行資金。這就相當于一年中,我們從年初到年末一直向銀行貸款9750元不變。
按照實際支付的手續費總額108×12=1296元和平均貸款余額9750元,我們可以得到在這項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中,實際貸款的利率為1296÷9750×100%=13.29%,而不是0.6%×12=7.2%。
由此可見,分期還款的實際成本遠遠高于表面數字。而且,分期還款計劃中一般規定,持卡人即使提前償還欠款,手續費仍需要按原計劃扣除。例如你原本申請將一筆消費分6期償還,后來提前在3期內全部還清,但手續費用仍需要按6期繳付。也就是說,提前還款并不能降低分期成本。
(南方財富網SOUTHMONEY.COM理財頻道)(責任編輯:張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