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節放假加班費怎么算?哪幾天有三倍工資?
2020-01-15 16:37 互聯網
2020年春節放假加班費怎么算?哪幾天有三倍工資?
2020年春節加班工資怎么算?
用人單位在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這三天安排勞動者工作,應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其余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話,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法關于加班費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20年除夕不是三倍工資
按照《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除夕這天不是法定假日,只是放假調休,2020年除夕是1月24日,因此,1月24日是雙倍工資,不是三倍工資。但是,如果有夜班的員工,從1月24日24:00開始,工資就要從雙倍變為三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