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銀行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告
2023-09-28 16:28 一路都在說財經
根據《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積極依法有序加快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工作。現將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發放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二套轉首套”的存量房貸)。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1.房屋購買時家庭在當地沒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當地采取“認房又認貸”導致該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貸利率標準辦理房貸,現在當地執行“認房不認貸”。
2.房屋購買時不是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過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為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且現在當地執行“認房不認貸”的。
3.其他滿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標準的存量房貸。
(三)原則上應為按月足額償還本息的正常類個人住房貸款,如貸款當前處于不良狀態,須客戶歸還積欠本錢及利息后再申請調整利率。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詢貸款經辦機構。
二、調整規則
按照《通告》要求,調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的加點幅度,不得低于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對于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具體按照以下情形分別進行調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當日)前發放、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號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
2.2019年10月8日(含當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當日)發放的、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
3.2022年5月14日(不含當日)后發放的、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即相應期限LPR-20BP。
4.各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調整情況詳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網站公布。
5.貸款發放時執行利率已為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的貸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當日)前發放、當前執行LPR浮動利率定價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貸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當日)后發放執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貸款,或當前按所在城市最新仍屬于二套房貸利率標準的貸款,均不進行利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