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農商銀行關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相關具體事項的通告
2023-09-20 11:27 小南說財經
根據《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告》要求,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將開展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同時滿足以下五項條件的本行存量個人住房貸款,符合本次利率調整范圍:
(一)貸款發放時間或合同簽訂時間不晚于2023年8月31日,貸款尚未結清。
(二)所購房屋為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及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部分。
(三)須為借款人家庭的首套個人住房貸款,滿足下列情況之一即可:
1.貸款發放時滿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標準,是按照首套房執行的房貸;
2.房屋購買時家庭在當地沒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當地采取“認房又認貸”導致該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貸利率標準辦理房貸,現在當地執行“認房不認貸”的;
3.房屋購買時不是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但本行房貸發放后通過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目前本住房成為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且符合當地當前首套房認定標準的;
4.其他經核實滿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標準的。
(四)當前貸款還款狀態正常,如為逾期、不良等異常狀態,需客戶歸還積欠本錢及利息后再申請調整利率。
(五)當前貸款執行利率高于本通告第二條調整規則相關標準的。
二、調整規則
對符合上述調整范圍的本行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按照最低可調整至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的要求,根據貸款發放時間和執行利率水平等不同,分別按照以下規則調整:
(一)2019年10月8日(不含當日)前發放且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號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調整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
(二)2019年10月8日(含當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當日)發放且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調整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
(三)2022年5月14日(不含當日)后發放且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調整至相應期限LPR-20BP。
(四)對當前執行的是固定利率,以及仍然采用原基準利率定價方式的貸款,需先提交申請并按要求轉換為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再申請按照上述本條(一)至(三)的相關標準進行利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