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是多少?2020年終獎扣稅計算公式表(2)
2020-01-10 17:11 互聯網
方式二:
級數 |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三、案例解析
某公司員工張三2020年每月平均發放工資6000元,允許扣除的社保等專項扣除費用500元、每月專項附加扣除3000元;張三2020年2月份取得2019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36000元,沒有勞務報酬等其他綜合所得收入。方式一:如果張三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度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繳納個稅,則張三2020綜合所得個稅應稅收入如下:6000×12-5000×12-500×12-3000×12=-30000元<0,綜合所得不繳納個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繳納個稅:36000÷12=3000元,對應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稅率3%,因此應繳納個稅為:36000×3%=1080元。方式二:如果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度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則張三2019綜合所得個稅應稅收入如下:獎金為36000的情況下:(6000×12+36000)-5000×12-500×12-3000×12=6000元其綜合所得應繳納個稅:6000×3%=180元獎金為36001的情況下:(6000×12+36001)-5000×12-500×12-3000×12=6001元其綜合所得應繳納個稅:6001×3%=18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