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到期贖回時間有限制!注意購買銀行理財風險(2)
2017-07-21 14:32 來源:理財老娘舅
可以說,老娘舅的這位粉絲還是很有理財頭腦的,這樣的操作也完全沒毛病。然而,事與愿違,他恰恰購買的是某銀行滾動式理財產品,可進行贖回操作的就是到期后第一個工作日的9:00-15:00。可惜那天他工作有點忙,結果忘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贖回申請,等到第二天想起來再去一看,資金已經被自動投入下一期,且已無法提前贖回。然后,這位粉絲不得不找親戚朋友借了30萬付掉了定金,借款成本不在文中交代。
這樣的情況并非個別現象,老娘舅在各大銀行網站逛了一圈,發現采取類似贖回條款的產品不在少數。有甚者在其產品說明書中規定:如理財交易日恰逢季度末最后一天,則贖回交易時間為09:00-12:00。也就是說,如果開放日恰逢季末,則留給投資者的贖回時間僅為3個小時。
換個角度說,大家買銀行理財的時候都會參考銀行公布的預期收益,但被自動滾入下一期的時候,恰恰損失了這個參考和選擇的機會。誠然,老娘舅無法從法律角度去指責什么,但這樣的設計和規定是否人性化,又是否站在了投資者角度去考慮卻值得商榷。
老娘舅還要告訴大家一個不好的消息,不僅僅是銀行滾動式理財產品,個別短期理財基金同樣存在這樣的情況。有的短期理財基金,一個運作周期結束后,會開放3-5個工作日不等的申購期;但贖回只能在最后一個開放日的9:00-15:00進行,過期未申請贖回同樣會自動把資金投入基金的下一期運作。所以說,這樣的規定很坑爹,甚至很霸王!
最后,老娘舅再次提醒大家,如果你購買滾動式銀行理財產品或者采取定期開放模式的基金產品,并非是長期理財行為,你對資金有流動性需求或者只是想在短期內賺取點收益。那么,請你一定要了解清楚所購產品的贖回時間,并務必嚴格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贖回操作,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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