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個稅怎么計算?2019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及計算公式(2)
2019-10-25 15:04 互聯網
小楊2019年度綜合所得應稅收入額57.80萬元,當年發生的支出如下:
(1)按國家規定標準繳納的“三險一金”共計5萬元
(2)發生符合扣除標準的住房貸款利息1.2萬元
(3)發生符合扣除標準的子女教育支出1.2萬元
(4)發生符合扣除標準的贍養老人支出2.4萬元
(5)通過紅十字會向捐贈希望工程15萬元
請問:假設當年度無其他收入,應繳納多少個稅?
分析:
(1)小楊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57.8-6-5-1.2-1.2-2.4=42(萬元)
(2)允許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限額=42x30%=12.6(萬元) (可以稅前扣減部分) 實際捐贈15萬元>12.6萬元
因此,2019年度允許扣除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額為12.6萬元
(3)2019年應繳個人所得稅=(42-12.6)x20%-1.692=4.1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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