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銀行關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有關具體事項的通告
2023-09-19 11:37 胡V看市場
根據《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積極有序加快相關工作,更好服務百姓安居,現就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貸款發放或簽訂合同時,不符合首套住房標準,但當前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調整規則
對于符合本通告調整范圍的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調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低于原貸款發放時房屋所在城市的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以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官網公布的為準。其中:
1.對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放的、已按央行2019年第30號通告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即加點幅度為0),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轉換后為LPR加點的,按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執行。
2.對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發放的、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即加點幅度為0),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高于LPR的,按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執行。
3.對于2022年5月15日(含)后發放的、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即相應期限LPR-20BP,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執行。
三、調整方式及調整時間
根據《通告》要求,本次調整可采用新發放貸款置換或協商變更合同利率兩種方式進行。本著讓客戶更方便、操作更簡潔、服務更高效的原則,我行擬采取以下調整方式:
(一)銀行批量調整
1.對于原貸款發放時執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還款正常且當前為LPR定價的浮動利率存量房貸,我行將于2023年9月25日主動按上述調整規則統一批量變更合同貸款利率,新的利率即日生效,無需客戶申請,也無需重簽貸款合同或補充協議,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聯系原貸款經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