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首套房標準?廣元存量浮動貸款基準利率(2)
2023-09-07 09:40 小股解財經
巴中
2019.10.8-2022.5.14: LPR
2022.5.15-2023.2.22: LPR-20BP
2023.2.23至今 :LPR-40BP
資陽
2019.10.8-2022.5.14: LPR
2022.5.15-2022.10.8: LPR-20BP
2022.10.9-2022.12.31: LPR-40BP
2023.1.1至今: LPR-20BP
攀枝花、自貢、德陽、綿陽、廣元、遂寧、樂山、南充、眉山、宜賓、廣安、雅安、阿壩、甘孜、涼山
2019.10.8-2022.5.14: LPR
2022.5.15至今: LPR-20BP
什么時候開放申請?
《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 9月25日起就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到時,銀行普遍會開放線上、線下服務渠道,接受客戶申請,具體流程及所需材料將及時通過銀行官網、官微公眾號等渠道另行通告。
什么樣的房貸在調整范圍內?
首先,需要確切的是,本次存量房貸利率調整只針對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商業用房(含商住兩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貸款不在調整范圍之內。對于組合貸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符合條件的可單獨調整利率水平;
其次,需要滿足2023年8月31日前已發放或已簽署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
再次,該筆貸款為首套住房貸款,或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已經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貸款;
最重要的是,該筆貸款發放利率高于貸款發放時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比如建行銀行確切指出,當前執行利率如低于本次首套住房貸款擬調整到的利率水平,則不進行調整。
如何認定首套房標準?
首套住房貸款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指貸款發放時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的貸款,另一種是您貸款發放時是非首套住房貸款,但實際住房情況已經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
如果貸款發放時適用二套房貸款的,現在能否調整?
如當前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也可納入調整范圍。舉例,某用戶有一筆未結清、2023年8月以前發放、按二套房貸款利率辦理的貸款,如按用戶當前所在城市初步可判斷可按首套房貸款執行,符合存量房貸調整條件。可以提前準備首套房貸款相關佐證資料,后續按照我行公布的操作指引提交利率調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