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住房公積金】東莞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指南(2)
2017-10-16 15:58 東莞本地寶
二、再次辦理提取(該筆貸款仍處于正常還貸期間的):
1.還款存折或還款對賬清單原件(需打印顯示最新的還款記錄,清單需蓋經辦銀行業務章。存折或清單顯示賬號需與借款合同登記一致,否則需借款銀行出具證明);
2.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需與公積金賬戶信息一致),
①如申請人為借款人的配偶,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或能證明婚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
②使用戶口簿作為證明的,戶主必須為申請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已辦理綁定賬戶的無需此項)。
三、再次辦理提取(該筆貸款已結清的):
1.借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原件及利息清單(或利息發票)原件;
2.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需與公積金賬戶信息一致),
①如申請人為借款人的配偶,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或能證明婚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
②使用戶口簿作為證明的,戶主必須為申請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已辦理綁定賬戶的無需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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